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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人交往不用逢場作戲

案例:小馬是個真誠而善良的青年,工作起來有股鑽勁。可領導最近卻找他談話了,提示他:「以後哪怕是你不滿意的,裝也要裝一下啊!」小馬感到很鬱悶:「這不是逼著我逢場作戲嗎,我更願意把真實的自己袒露給領導,這恰恰是我對領導的尊重。」從此,小馬打心眼裡覺得領導不懂他,慢慢開始在工作中輕視領導。領導也覺察出了,經常冷遇他,或把一些棘手的事丟給他。小馬最後只好辭職離開了。

    上海林紫心理咨詢中心的資深心理咨詢師林紫說,不僅新入職場的年輕人,許多有資歷的職場人士也常受困於這種「作戲」心態,但又要勉強為之,心裡很累。這時就需要調整認識。職場中,大多數人際關係只是工作關係,因為沒有時間去建立我們追求的安全的人際關係,也沒有精力去經營,所以會「作戲」。

    過分要求人與人之間的真誠,像案例中的小馬,其實是小孩子對父母的人際模式,因為父母認為只要誠實就是好孩子。但在社會人際交往中,模式變了。當我們有了社會角色後,社會就對我們的角色有所期待,因此要有選擇地行事,這才能體現出尊重。如果把家庭關係模式用到單位,就是打破了角色期待,領導當然會不舒服。

    如今的社會,人與人之間的不安全感在增長。為了生活與工作的便利,需要建立一定的人脈,但在交往過程中又怕受到傷害,因此產生出心理保護機制,是正常的。我們可以有選擇地對待各種關係,避免過多的情感捲入,保護自己。但如果始終如此防禦,那就是「人格面具化」了,說明這個人內在的不安、焦慮、壓抑情緒過多。人際關係的實質是自己與自己的關係,自我接納程度低,就不敢表現自我,所以要偽裝、要演戲。

    林紫介紹,「作戲」有四種情況,需要區別對待。第一種是近期內才出現的,表現為只有一個人的時候才放心,跟誰打交道都沒有精力,需要刻意去裝,可能是抑鬱的表現。第二種是長期以來都這樣,比如說一個記者性格很內向,每次採訪回來都有挫敗感,這是明顯的性格與職業不符,要考慮換工作。第三種是有社交恐懼症,害怕與人交往,所以在不得已非要跟人交流時,就會逼自己裝。第四種是總有一種內在的孤獨感,他希望自己能百分百地被外界接納,但又總覺得找不到知音,於是只好接受這種孤獨感。人的內心世界中總有一部分是無法被百分百地瞭解和洞察的,應該容許自己有這種感覺,這並不是錯,需要調整自己對這方面的認知。

    「作戲」是很累的,如果長期活在這種面具下,會更疲憊。林紫說,如果一個人感到很累了,說明他的支持系統是不良的,他應該檢視自己的人際關係。如果每個關係都帶著功利,則是忽略了內在情感的需要,應探求一下自己這方面的需要,去滿足它。人有不同層面的需求,而「作戲」只滿足了一種需求--功能性的需求。人應該在家庭、親友中學會體驗和滿足情感需求,這樣才能平衡人格,在「作戲」之外減少空虛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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