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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光攝影中的「等」

  靜物或是廣告的拍攝可以由攝影者自己擺佈,建立在實物成像基礎上的攝影必須要有客觀人物或環境的存在。唯有在現場的觀察和啟發下,攝影者才能拍出自己當時的感受。這是攝影和其它藝術媒體之間最大的差異。在其它任何藝術媒體裡,不論是繪畫、音樂、雕刻、甚至文學創作、創意者都可以發揮白己的能力,把既有的構思表達在他的作品上。

    但是,如果攝影者想把已經存在於他思維裡的概念表現在照片上,即使他等了很久,足以表達他這份概念的景物,也不一定就會順他的意念出現在眼前。這個情況就像一則笑話裡所說的,「想請的客人一個都沒來,不請自來的人卻坐上了一桌。」一個攝影者可能同樣會覺得苦悶,想等的情況久候不至,沒有意料到的卻突然出現在他面前,搞得自己手忙腳亂。要改變這種情況發生所帶來的苦悶,就是在於攝影發現性的發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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